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与出租车/VTC 运营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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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行

发布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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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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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

以官方原文为准

核验日期

2026-09-24

适用对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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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

官方一手来源(见下方链接)

• 强制险:**Loi 17-99(保险法典)Art.120** —— 任何陆地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须投保**第三方责任险**;合同模板为财政部批准的**标准通用条款(Arrêté n° 213-05)**;监管机构 **ACAPS**。 • 费率:**自 2006 年费率自由化**(2016 年深化),**无政府定价**;ACAPS 2024 年报:汽车险保费 **152 亿 DH**(占非寿险 48,0%),赔付率 **69,3%**。 • 出租车:1963 年 **Dahir 1.63.260** 框架(小出租/大出租两类);**每运营中心的车辆数量上限由部长令固定**(须与省长协商),许可按 wilaya 配额发放;司机须持职业许可 **Permis Confiance**。 • VTC(网约车):**缺乏法定运营许可框架**(改革法案未公布);**LF 2026 已对平台开征每单 20% 的税**。 • 赔偿改革:**Loi 24.70**(机动车事故赔偿)2025-12-01 众议院通过,**尚未生效**——最低赔偿基数拟由 **9 270 DH 提至 14 270 DH**。

官方来源

本条目事实以官方一手来源为准;政策可能修订,请以官方原文与最新公报为准。

https://www.sgg.gov.ma/BulletinOfficiel.aspx 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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