摩洛哥投资激励体系:奖补结构与审批权限(Loi-cadre 03-22 / Décret n° 2-23-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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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行
发布机构
—
层级
—
生效日期
以官方原文为准
核验日期
2026-09-24
适用对象
—
信息来源
官方一手来源(见下方链接)
• 法律框架:**Loi-cadre n° 03-22**(投资宪章,2022-12 颁布)+ 实施法令 **Décret n° 2-23-1**(2023-02-16)+ 配套部令 **3-12-23 / 3-13-23 / 3-14-23**。 • 三类奖补:共同奖补(就业 5%/7%/10%、性别比 ≥30% 3%、未来职业 3%、可持续 3%、本地整合 3%)、**行业奖补 5%**、**地域奖补 A 类 10% / B 类 15%**;累计**上限 30%**。 • **特别封顶**:风力/太阳能/水力**发电**类项目的奖补累计上限 **3 000 万 MAD**。 • 主机制门槛:投资 **≥5 000 万 MAD 且 50–149 个稳定岗位**,或岗位 **≥150**;中小企业走 TPME 机制(100 万–5 000 万 MAD)。 • 审批权限:投资 **≥2.5 亿 MAD** 的协定由国家投资委员会(**CNI**)批准;低于该阈值由大区级(**CRUI**)办理;投资 **≥20 亿 MAD** 可认定**战略项目**。可补贴投资额**排除公有地价**。
官方来源
本条目事实以官方一手来源为准;政策可能修订,请以官方原文与最新公报为准。
https://micepp.gov.ma/sites/default/files/2023-12/bo_7177_arretes_decret_principal_strategique_varabe_extract_1.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