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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产勘探与开发

矿产勘探与开发

摩洛哥非磷矿种依第 33-13 号矿业法实行“勘探授权→研究许可→开采许可”三级矿权制度,由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部(MEM)审批,国家碳氢化合物与矿业局(ONHYM)负责地质数据与合作勘探。勘探授权面积 100-600 平方公里(2 年可续 1 年),开采许可 10 年可连续续期、须由摩洛哥法律实体持有,外资可 100% 控股;矿权持有成本低(勘探 50 迪拉姆/平方公里),核心支出在勘探工作与基建。

落地路径:绿地开发从设立到投产约 7-10 年,棕地并购 6-18 个月可获得控制权,建议两者结合。设备进口可用 CGI 92-I-6° 36 个月增值税豁免与海关经济制度(RED),矿用主机适用 2.5% 优惠关税。投资额 ≥5000 万迪拉姆可经 AMDIE/CRI 单一窗口申请投资协议,锁定最高 30% 补贴。矿权信息可经数字矿业地籍门户(dmcm.mem.gov.ma)在线核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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