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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能源与储能

新能源与储能

摩洛哥电力市场以两部法律为框架:13-09 号法确立可再生能源发电许可与独立电力生产商(IPP)售电制度;82-21 号法确立自发自用制度,实施细则 2026 年 6 月 9 日生效,按容量划分审批档位(离网申报/低压备案/中压 <5MW 并网协议/≥5MW 许可)。全国自发自用并网可接纳容量 3,886 MW,余电上网执行 ANRE 定价 0.18-0.21 迪拉姆/千瓦时。

设备出口合规三要点:HS 归类决定税负(光伏组件 8541.43 关税 2.5%+优惠增值税 10%);依产品安全法 24-09 装运前 VoC 认证(TÜV/必维等授权机构,A/B/C 三路线);CMIM 标识出厂前贴附。电站投资须先向 ONEE/SRM 核实节点可接纳容量,并网依次完成冲击研究、技术审查、协议签署,施工须在协议后 2 年内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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