纯电动车(BEV)进口与使用优惠:已核口径
policy-electric-vehicle-incentives
现行
发布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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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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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
以官方原文为准
核验日期
2026-09-24
适用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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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
官方一手来源(见下方链接)
• 关税:能源转型部官方文件《Politique Mobilité Électrique》明确“**进口关税降至 2.5%**、奢侈税豁免、vignette(年度流通税)豁免”;ADiL 官方税则新车页显示 DI 2.5% 与之互证。 • 增值税与补贴:官方中文源(商务部驻摩经商处,2025-06)与主流媒体转述一致指向 **VAT 免征、购车补贴(个人约 5 000 美元 / 企业约 1 万美元)**。 • 税则实证:BEV 税号 **8703.80.90.10** 在 ADiL 仅返回奢侈税表、**未单列 DI 行** → 具体 DI/VAT 数值须以 ADII 清关模拟器或属地海关核定为准。 • 法律依据缺口:上述优惠对应的**财法年份与条款号(LF 公报)尚未取得**;报价或签约前须回 SGG 公报原文核对。 • 二手电动车与充电设施:官方文件仍为**建议状态**(未落地专项法规),以现行法规与属地主管部门口径为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