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政策信息
labor-social

外籍员工用工:许可与居留制度

2026年9月24日

查看链接
  • 用工许可:Loi 65-99(劳动法典)Art.516 —— 雇用外籍员工须取得主管部门许可,并以经核准的外籍劳动合同(CTE)为基础(官方受理平台 TAECHIR)。
  • 本地劳动力核验:招募外籍员工一般须证明无同等能力的本地候选人(ANAPEC 参与),具体豁免类别以官方清单为准。
  • 居留:Loi 02-03(Dahir 1-03-196)——停留超过 90 天须办理居留卡,首次申请应在 90 天届满前提交。
  • 社保衔接:外籍员工同样须纳入 CNSS 参保与月度申报(Damancom)。
  • 待官方确认:公示/核验时长、居留卡费用无官方统一数值,以属地窗口书面口径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