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指南 · 环保与行业许可:制度地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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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行

监管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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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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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

以官方原文为准

核验日期

2026-09-17

适用对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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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

官方一手来源(见下方链接)

## 监管地图(谁管什么) • 环境主管部门:环评(EIE)与环境可接受性决定(DCE)、危废与排污许可。 • 流域局(ABH,全国 10 个):取水授权与排放授权。 • 大区环境委员会:区域项目的环评审批。 ## 关键制度事实(数值与时限) • 环评上位法:**Loi 49-17**(2020,取代 12-03);投资类环境行政文件**法定 30 天**处理时限(Loi 55-19)。 • 工业废水通用限值(Arrêté 13-2942):DBO5 100、DCO 500、MES 100、总磷 15、游离氰化物 0,5 mg/L;pH 5,5–9,5。 • 大气排放(Décret 2-09-631):总粉尘 50 mg/m³;SO₂/NOx 500 mg/m³。 • 取水:**Loi 36-15** 授权/特许(ABH);排放须申请排放授权并按流域缴费。 • 危废:**Loi 28-00** + **Décret 2-07-253**(许可 + 转移联单)。 ## 官方来源清单 • 环境部:https://www.environnement.gov.ma/ • Loi 36-15(FAOLEX 官方存档):https://faolex.fao.org/docs/pdf/mor178261.pdf • Loi 55-19(BO 6988):https://www.sgg.gov.ma/Portals/0/BO/2021/BO_6988_Fr.pdf

官方来源

本条目事实以官方一手来源为准;政策可能修订,请以官方原文与最新公报为准。

https://www.environnement.gov.ma/ 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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